昭通市全面完成2011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工作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1〕437号)和《昭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昭通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卫发〔2011〕285号)的要求,昭通市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共有公共场所727家,其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配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18家21套,全市1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配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分布为:昭通市直2家5套,昭阳区3家,鲁甸县1家,巧家县1家,永善县1家,水富县3家,镇雄县2家,彝良县2家,威信县3家。21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水冷机有5套,占23.81%;螺杆式有7套,占33.33%;涡旋型5套,占23.81%;模块机4套,占19.0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年限最短为4个月,最长为16年。其中:使用在1年内的有2套;1至3年的有12套;3至5年的3套;5至8年的3套;15年以上的1套。卫生状况一般的有11套,卫生状况差的有10套。进行清洗消毒工作的有7套,其中每年清洗消毒2次的有4套,每年清洗消毒1次的有3套;未进行清洗消毒和无记录的有11户14套。并且都是自行清洗,主要清洗部位为回风口和出风口过滤网、风机盘管、冷却塔等。由于检验机构条件限制,全市均未进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卫生抽检,均无卫生学评价报告。
截止12月,全市已全面完成了2011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工作。






返回顶部